更新时间:
2018
-
03
-
20
浏览:138
GB 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中对保健食品的定义为: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该标准对原料和辅料的要求是:应符合相应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那么到底有哪些相关规定呢?生产保健食品的主要原辅料大体可以分为允许使用、禁止使用、目前尚不明确是否可以使用三大类,具体介绍如下:一、允许使用的原辅料1、明确的保健食品生产用原料《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附件1)包括丁香、山药、山楂等在内的100多种药食同源原料、《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附件2)包括人参、三七、天麻在内的100多种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需要注意的是:《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所列物品仅限用于保健食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2016年12月,国家食药总局发布2016年第205号公告,其中《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中列出了明确可以作为保健食品原料的物质。2017年4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了《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试行)》,明确规定:包括阿拉伯胶、冰乙酸等在内的可以用在保健食品中的100余种辅料。在使用时,原辅料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