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专业律师刘志鑫律师接受海南省海口市某食品企业老板林女士的委托,依法为其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提供辩护。接受委托后,刘律师到深圳市图书馆、深圳书城查阅了大量的有关食品工业、法律的专业书籍。经反复研究论证,认为该案依法不属于刑事犯罪,属于食品安全行政违法行为,不应当进行刑事立案。故第一时间向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提交监督申请,并提供了100页的《法律及理化专业意见书》,要求对海口市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监督。现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经阅卷,结合目前的案件材料,刘律师进一步向海口市检察院公诉处提交80页的《法律意见书》(附理化专业意见),对该案的核要点进行了重点论述,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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