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内容
以敢为人先的创业创新精神
破解食品安全专业法律服务稀缺困局
一、食品安全法律服务的市场现状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备受我国历届政府及全社会的高度关注。特别是2017年的”两会”期间,多位”两会”代表不约而同的共同发声,从不同角度呼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建设。《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也明确表示要“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而食品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亟待全社会共同努力解决。
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国家各项食品安全法规、标准的正确、有效实施。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专业律师等法律服务市场主体在促进食品安全法规标准正确、有效实施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律师、法律专业人士等法律服务市场主体在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及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的作用也是全社会有目共睹的。党的十八届四中中全会也高度肯定了这一点。
但是,经过30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服务市场总体呈现以下两个特征:
1、服务主体单一。目前,法律服务市场主体主要是律师事务所、司法所法律工作者,其他类型的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很少。食品安全方面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在国内还没有,专业食品律师在国内也极其稀缺,尚属个位数。我国的律师事务所多为合伙制的松散联盟结构,律师绝大多数为“各自为政、各负盈亏”自由职业者,律师和律师所之间也并非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很难有效整合包括食品律师、资深品控、食品检测等在内的诸多资源。因为律师个体精力有限、市场前景不明朗、创新意识不足等诸多因素,鲜有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开展食品安全法律业务的专业化研究及创新服务,很多律师对食品安全法律服务还非常陌生。
2、服务产品单一。市场中提供的法律服务多为传统诉讼业务,诸如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离婚纠纷、刑事辩护等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占比较少。特别是食品安全专业领域的诉讼、非诉讼业务,因为其专业门槛较高,需要提供此类专业服务的主体同时兼具“懂法律、懂食品”的复合型知识结构,就更少有律师所、律师提供此类服务了。所以,很多法律人士宁愿去从事传统的常规诉讼、非诉业务,也不愿意投入太多精力去专门研究和创新食品安全这个“冷门”业务了。
基于以上原因,综合导致了目前国内市场中食品安全专业法律服务非常稀缺的现状。和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食品安全专业法律服务市场供给仍存在明显不足。
二、破解之路
1、顺应消费升级大趋势,加快食品安全专业法律服务市场供给侧改革步伐。
随着2015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形成。2017“两会”后,中央政府提出食品监管的“四个最严”方针,表明了我国政府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坚定决心和态度。政府已经给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食品企业敲响了警钟。食品企业违法成本将空前提高。今后要开展食品生产、销售等相关业务,唯有规范化经营一条路,除此之外别无它法。同时,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升以及10倍惩罚性赔偿规定的实施,职业索赔人也大行其道,而且呈现迅速增加的趋势。食品企业经常面临行政举报、民事诉讼、商场罚款等诸多因生产经营不规范而引起的“麻烦”。同时也给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水平的提升带来了很大的考验。目前,市场中很多食品企业也逐渐意识到规范化经营的重要性,政府监管部门也在进行着各类有益探索。市场对食品安全专业法律服务的需求已经逐步扩大。所以,提供专业化的食品安全法律服务,积极创新法律服务产品就显得非常重要。但是,作为服务供给方的法律服务主体,很多机构和人士尚未意识到现实的需求或本不愿意投入。毕竟往往提起“创新”,很多领域的市场供给主体都不愿意做“吃螃蟹的人”,更多人愿意维持现状。
2、加强社会责任感,具备超前意识,丰富食品安全专业法律服务主体及服务产品。
作为法律服务供给主体,应积极响应食品企业、政府等非盈利机构市场主体的迫切需求,秉持“敢为人先”的创新创业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服务意识,开创食品安全专业法律服务新模式,开发特色化、个性化、专业化的食品安全专业法律服务产品。针对传统律师事务所松散的模式,及律师“单打独斗”的现状,尝试以有限公司的形式作为市场主体参与专业化非诉讼服务,毕竟有限公司具有合伙形式所不具有的天然优势,既易于资本介入,又便于最大限度的整合各类资源。可以弥补律师行业的不足,更容易推动专业化进程。
三、民间有益探索已悄然展开
在全社会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的当下,食安(深圳)法律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食安法服”,英文缩写“FSLS”)应用而生。2016年12月,食安法服创立于中国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是率先在国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服务的专业机构之一。自成立以来,食安法服就把“食安天下,为国谋策”作为企业发展的终极目标。同时,该企业立足深圳,面向全国乃至国际市场。积极顺应法律服务市场供给侧改革及消费升级的大趋势,针对传统法律服务行业“万金油”特征突显的现状,率先在国内开展食品安全特色化专业法律服务和研究。致力于帮助食品生产、销售、储运等企业及公共机构提升食品安全法律风险管理水平。该企业的服务宗旨是“使客户在提升食品安全法律风险管理水平方面获得实实在在的进步”。其面向全球范围内的咨询业务客户构成涵盖了私营企业 、国营企业、跨国企业、政府及非盈利机构。
食安法服的积极努力,是食品安全法律服务市场困局的破冰之举,相信他们的努力就像“星星之火”,在未来将逐渐呈现出“燎原之势”。为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的完善做出积极的贡献。
(转载于新浪网)